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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2011


[上圖] Bath 巴斯

今天好難得的跟一個好久不見的好朋友見到面 =)

兩個人好久不見, 聊得好開心. 感覺她結婚還是我讀大學沒多久的事, 一轉眼她結婚都六年了.

她問我: "你認為他就是對的那個人嗎?"

"Of course" 我說 "不過那也是因為我在對的時間遇見他"

Right person. Right timing.  在對的時間遇到那個對的人.

五年前的我不是現在這樣子的. 那時候學生貸款一下來我就一個人跑去歐洲當交換學生, 週末一到背了背包就去旅行, 跟兩個女生一起住柏林10歐元一個晚上十幾個男女混住的青年旅館(還在市中心交通很方便), 一個人去Tuscany漫遊一個禮拜, 還有什麼, 一個晚上跑十幾個Bar的Campus 14, 不同天不同主題的club night...為了不讓爸媽擔心, 我甚至在出國前就secure了下一個暑假的實習, 一回紐約就開始馬不停蹄的開始工作, 儲存下一次出去玩的基金. 那時候的我, 每天都是當48小時來用的. 我要出去玩要交朋友要拿4.0要工作, 談戀愛太浪費時間了, 我哪那麼多時間談戀愛.

三年前的我才剛開始工作沒多久. 城裡的生活一切都是那麼新奇. 有那麼多好玩的地方好的餐館穿得漂漂亮亮說話頭頭是道的男生. 任何工作加了華爾街的地址什麼氣派的頭銜聽起來就像鑲了個金邊. 我喜歡跟這些好像很有深度的人去一些裝潢得很氣派的bar/lounge/restaurant去吃些似乎很高級的餐點喝些根本搞不清楚裡面到底有什麼東西但名字很好聽的酒,即使整個晚餐沒吃幾口還是要裝得很飽, 即使很無聊還是要談點似乎很有水準(?)的話題, 即使很想一回家就打電話給對方還是要忍住把已經拿起來的話筒放下來. 那個時候的我, 準備好dating rule的每個考題, 但沒有準備好遇到一個好男人.

一年前的我在很偶然的情況下遇到他, 在更偶然的情況下開始交往. 他不是我以前會交往的男生. 他沒有6尺高, 不是亞洲人不會講國語, 他不是華爾街來的甚至不在fortune 500裡面的任何一家工司裡工作.

But he is everything I need. 他愛我了解我, 給我一切需要的想要的, 和一個遮風避雨的地方. 在我開心的時候買禮物寵溺我, 在我哭的時候拍著我的背隨便我哭, 在我無理取鬧的時候耐著性子講理由, 讓我可以放心的做自己, 讓我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後終於有一個地方可以叫做家.

He is the right person, but he also showed up at the right time.  我們都曾經傷害別人也被傷害過, 在談了幾次不成功的戀愛後終於了解自己和什麼是真正重要的東西, 也終於學會珍惜. 在認識一年後就決定結婚也許有些人覺得很快(我都還沒三十拉警報阿~)但在我們來說卻很自然(畢竟他半年內就強迫我帶他去見我爸媽了...orz). 結婚應該是戀愛的延續而不是終點. 現在的我們很幸福, 希望未來的我們會越來越幸福.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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